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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家门口”的听证会,不简单!

2024-04-23 18:25 一级审核126

“老康家门口来了好多检察官和警察,说是要开听证会。咱们也去听听,学学法!”4月17日上午,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将康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的公开听证会,搬到“家门口”,吸引了众多村民“围观”。

“康某某因其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在菜园种植罂粟的违法性,事后主动投案且自愿认罚……建议对康某某作不起诉处理”,此次公开听证会在康某某的住所地召开。公安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众多村民共同参加。听证员了解案件经过后,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认可。

听证会后,检察官助理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引以为戒、远离毒品。

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上门听证+现场普法”的听证活动形式十分新颖,用身边人、身边事帮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相继表示,检察机关采用“零距离”普法模式,与群众“唠”家常、“谈”案例,把“灌输式”普法转为“需求式”普法,更加接地气、贴民心。

“真实且震撼!”“非常接地气!”“听得进耳,学得入脑!”在场村民纷纷为听证会点赞,并表示希望多开展几次这样的普法活动。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康某某决定不起诉的同时,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康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


来源:襄阳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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