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铤而走险贩卖这种“烟”,获刑三年!
“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就是贩毒,活生生的案例摆在这儿,我们不会以身试法”一家电子烟铺经营人员接过宣传册说道。是什么案例给店员敲响了警钟?又是什么契机让他们能“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3月20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案件提起公诉。4月11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列管制后,售价也更高了”,2023年10月,刘某了解到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以为找到了赚钱新“风口”,遂伙同他人从武汉购买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回到恩施贩卖给程某、李某等人。2023年10月17日,刘某落网,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集中排查整治
“从这起案件我们发现,依托咪酯的危害不容忽视”,承办检察官决定不局限于个案办理,而是以该案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的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4月24日,该院联合恩施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恩施市烟草专卖局,开展相关活动,通过核对辖区电子烟商铺的购买票据、出售记录、待售电子烟油成分等排查是否有购入或出售含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成分的电子烟油,并对商铺店员开展毒品知识科普,引导卖家自觉守法经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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