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审判,在学校公开开庭
4月3日,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对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和一起妨害药品管理罪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500余名师生“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就此展开。随着庭审法官将犯罪事实和犯罪过程逐一讲述,同学们深入了解了两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2022年7月间,被告人曹某为了牟利在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收取和转移资金,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获利人民币3000元。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曹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诉讼中,曹某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法庭综合曹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等,当庭宣判被告人曹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2023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成某、丁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在无药品经营资质情况下,从他人购入并对外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分别从中获利300元和450元。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成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丁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感到后悔。“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很后悔,希望同学们不要像我一样,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被告人成某忏悔道。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现场围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犯罪构成开展法治宣讲,并通过专题片和问答互动,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及相关禁毒知识,推进法治教育深入人心。同学们积极踊跃参与问答,现场气氛热烈。
现场同学感慨道,“第一次近距离旁听庭审,让我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以后我会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活动,获取更多法律知识,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