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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对禁毒工作的指示

2021-11-05 00:00 湖北126

  江泽民同志一直十分关心禁毒工作,他强调,“现在不把贩毒、吸毒问题解决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涉及到中华民族兴衰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必须提高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背景: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毒品问题非常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专题研究禁毒工作。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明确规定。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专门章节,进一步完善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法律。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出台了《强制戒毒办法》,发表了《中国的禁毒》白皮书。国家禁毒委员会三次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了全国禁毒专项斗争、打击冰毒犯罪和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1998年5月至7月,国家禁毒委员会举办了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全国禁毒展览,5月30日,江泽民、李鹏、朱镕基、尉健行、李岚清同志先后亲临展厅,并作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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