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毒网

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禁毒宝典 >禁毒大事记 >正文

胡锦涛同志对禁毒工作的指示

2005-06-26 00:00 湖北126

  2005年6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

  背景:

  胡锦涛同志要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加强禁毒工作。2004年4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2004年6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确定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预防为本,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打击“金三角”毒品入境和跨区域贩毒活动专项行动、遏制毒源专项行动、全国扫毒行动。国务院颁布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

  1998年7 月2 9 日,胡锦涛同志参观全国禁毒展览,强调“禁毒斗争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要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把禁毒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胡锦涛同志强调,“进一步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关系到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关系到净化社会风气和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繁荣富强和长治久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动员全社会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场斗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毒品蔓延的势头,推动禁毒斗争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