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贩毒中间商赚差价?这很有“判头”!
为谋取利益,小伙“灵机一动”,竟干起贩毒“中间商”,帮忙联系交易、中转毒资,以此赚取差价......
2025年2月初,襄阳市宜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时,发现嫌疑人吸食的毒品是从陈某处购得。经调查,发现陈某长期在外地打工,近期并不在宜城,那他是如何实施贩毒的?
原来,陈某在微信收到吸毒人员发来的求购信息和转账后,便联系真正的“卖家”谢某,待其将毒品以“丢包”的方式放在指定地点后,陈某再通知“买家”自行取货,由此赚取差价。
3月初,民警得知陈某已返回宜城,遂立即展开抓捕,在其家门口将其抓获。随后,其上线谢某也被警方成功抓获。
经初步调查,自2024年以来,陈某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共计人民币5800余元,非法获利2800元。目前,陈某、谢某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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