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三青年痛哭:我们太无知了!
“我以为只是‘借个地方’不算犯罪……”“我们只是‘转手’一点剩下的毒品,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在庄严的法庭上三名年轻人声泪俱下言语间满是懊悔......
原来,吸毒人员小郭(化名)多次纵容同事小王(化名)、小李(化名)等人在自己借住的房屋内吸食毒品。
案发当日,小王、小李再次联系小郭要求“借地吸毒”,小郭本人虽未在场,但却将钥匙藏于门口地垫下,并告知二人可以“直接进去吸”。
与此同时,另一名吸毒人员小赵(化名)联系小王和小李求购毒品,出于所谓的 "朋友义气",二人将未吸食完的毒品以600元的价格转卖给小赵。小赵通过微信支付毒资后,便来到小郭的房间内吸食。没过多久,小郭、小王、小李、小赵四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小赵因吸食毒品被依法行政拘留,小郭、小王、小李被依法刑事拘留。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小郭明知他人吸毒仍多次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小王、小李则构成贩卖毒品罪。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三人均自愿认罪悔罪。
2025年4月,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郭有期徒刑十个月,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小王、小李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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