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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翻供自称“代购零获利”?冠字号戳破谎言→

2026-05-15 09:19 一级审核126

“代购”加价牟利,毒品交易现场人赃并获,却辩称自己“纯帮忙零获利”,意图脱罪......办案人员聚焦人民币冠字号,用“沉默的编号”戳破毒贩精心编织的谎言。一起来看。

时间回到2025年1月21日,余某(另案处理)向彭某提出欲购买200颗麻果。彭某随即联系上线汪某,得知每颗售价50元后,彭某未向其透露真实价格,而是报价每颗55元,意图从中赚取差价。次日,余某携带1.1万元现金与彭某会合,一同前往汪某的租住处。行事谨慎的彭某让余某在楼下等候,自己上楼与汪某接洽,以1万元的价格购得200颗麻果。几分钟后,彭某将毒品交给余某。武汉警方根据涉毒线索提前布控,交易结束后民警将二人当场抓获。警方从余某处查获麻果200颗,净重18.77克;从彭某身上查获现金4700元。同日,汪某落网,警方在其住处查获毒资1万元、麻果335颗,净重31.41克。经鉴定,查获的麻果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那1万元钱就在我手上转了一道而已,我一分钱都没拿!”2025年2月,案件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面对检察官讯问,彭某突然改口,辩称自己只是受余某委托帮忙“代购”毒品,未实际参与贩卖,也未曾牟利。面对彭某的百般抵赖,检察官逐分逐秒查看公安机关讯问视频,对彭某供述的关键细节进行“定格式”核查,并赶赴监狱补充讯问已被判刑的余某,固定其供述“直接向彭某购买毒品且不知来源、非托购”的相关证言。

同时,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毒品交易细节,重点调取余某当日携带现金的银行取款记录及纸币的冠字号明细,同时提取毒资、毒品及包装上的指纹等痕迹。查明公安机关从彭某裤子口袋内查获的1000元纸币的冠字号,与余某当天携带毒资中的部分纸币的冠字号完全一致,进一步证实这笔未交给汪某的钱款正是彭某通过加价私吞的非法所得。

2025年11月20日,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万元。彭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6年3月,二审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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