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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松滋:警方重拳出击 涉毒人员无处遁形

2021-03-18 00:00 湖北126

近日,荆州市松滋警方深度研判,队所联合,把握时机,精准出击,连续作战3天2夜破获贩卖毒品案3起,容留吸毒案2起,抓获各类涉毒嫌疑人19名,缴获毒品30余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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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以来,松滋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前期掌握线索,发现松滋城区毒品均来源于卢某玮、刘某与韩某华、胡某尹两个零包贩毒团伙,两个团伙也时有勾连,或共享购货渠道,或相互串货,名下均有多名吸毒人员互相代购毒品,为确保一网打尽,禁毒大队组建专班开展侦查工作。

延伸:零包贩毒是指什么?


所谓零包贩毒就是指毒贩将毒品化整为零,以分散包装的方式零售给吸毒人员,每包毒品的重量不超过10克,一般都在几克,有的甚至不到一克。

3月10日下午,侦查民警获悉准确信息,卢某玮邀约韩某华、胡某尹前往荆州城区购买毒品,侦查专班迅速行动,在松滋城区多处出租屋、小旅馆、小餐馆及荆州城区实施抓捕。截至12日晚,以松滋城区卢某玮、刘某、韩某华、胡某尹为首的多名毒贩,荆州城区杨某敏、赵某等上线毒贩及相关吸毒人员均相继落网,抓捕行动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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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玮等8人因涉嫌贩毒、容留吸毒被刑事拘留,其余涉案人员均被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治安处罚等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案中涉及到的贩毒、容留吸毒相关知识点来喽!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


毒品是恶魔的化身

是全球性的灾难

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

所以

请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素材来源:荆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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