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毒网

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缉毒攻势 >扫毒行动 >正文

咸宁通山2名学生发现罂粟后报警获表彰

2023-05-10 17:11 编辑人员126

5月3日下午,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镇第一小学六年级学生陈某、九宫山镇初级中学初一学生涂某,在镇区横石村一巷道玩耍时,发现一村民院内花盆上长有许多特别漂亮的花,与民警到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所展示罂粟花的图片极为相似,立即向社区禁毒社工进行举报。

辖区九宫山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至现场核实情况。经查实,现场确为种植的罂粟花,但果实还未成熟。罂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植株果实可提取毒品海洛因。种植罂粟是违法犯罪行为。

民警发现,罂粟旁边的房屋大门紧锁,房主陈某宝外出不在家,民警拍照取证后伺机对嫌疑人实施抓捕。次日8时许,嫌疑人陈某宝返家后,民警立即将其抓获,并对非法种植的264株罂粟进行铲除。

据陈某宝供述,其早些年在河南郑州从事药品销售工作,偶然间发现罂粟花十分漂亮,便买来种子种植在自家院内花盆上。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鉴于两名学生的正能量行为,5月8日,该县禁毒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相关负责人专程来到学校,对陈某、涂某2名学生进行表彰,颁发“通山县禁毒小卫士”证书并进行现金奖励。


来源:通山公安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