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毒网

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缉毒攻势 >扫毒行动 >正文

父子联手卖笑气 双双获刑超10年

2023-05-16 15:37 编辑人员126

“我知道人吸食笑气后会麻痹,过量吸食甚至会致死,但听说卖笑气很赚钱后,我还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和儿子走上了犯罪道路……”因违法贩卖笑气被抓获的夏某超,在接受警方审讯时供述。

近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对夏氏父子、丁某贩卖笑气、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从外省购买900余吨笑气

笑气的化学成分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常用于医疗、食品加工等领域。它有轻微麻醉作用,吸入后能致人发笑,保持短时间快感。因此,近年来,笑气在KTV、夜店等场所悄然流行。

2020年6月,夏某超和儿子夏某龙为牟取暴利,在武汉租赁3间板房,作为非法经营笑气的改装和储存仓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为了顺利购买并掩盖非法销售笑气的犯罪行为,2020年10月,夏某龙在河南省洛阳市注册登记公司,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此后一年内,父子俩多次以公司名义,从福建、河南等地先后购买200余次、900余吨笑气。

之后,夏氏父子雇佣司机,先用大货车将笑气从外省运至武汉郊区,再用小车转运至市区的板房仓库,或指定客户处。

由于大瓶笑气不方便销售,夏某龙雇佣工人在仓库中分装,以每罐1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下线客户,再流入市场。

送货司机变成“笑气贩子”

“笑气不是毒品,销售它可以打法律的‘擦边球’,还能赚快钱,要不要入伙?”2020年3月,夏某龙对偶然认识的司机丁某说。丁某答应了,开始向夏某龙购买笑气,再销售赚取差价。

经查,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丁某共向夏某龙支付51万余元购买笑气,共获利10万余元。

2021年1月,公安机关在收费站例行检查时,从一辆面包车里查获30余罐疑似笑气。同年9月,办案人员查获非法储存、运输的笑气1108罐,并当场抓获夏氏父子和丁某等嫌疑人。

2022年4月,案件移送至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官联席会讨论,该院决定以非法经营罪对夏氏父子和丁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审理,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夏某龙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夏某超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来源:湖北日报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