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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微信转账牵出案中案,男子因贩毒和洗钱获刑3年7个月

2023-07-21 15:28 编辑人员126

一笔微信转账暴露了新的犯罪线索,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查出洗钱“案中案”。

2022年10月期间,李某多次将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贩卖给他人。为掩饰毒资去向,李某使用其母亲手机注册微信账号,通过该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后转移。

“我们办理该案中发现,一名吸毒人员称,在购买毒品时将毒资通过微信收款方式转给了李某。但李某否认收到毒资,且李某的微信账单里无此收款。”承办检察官介绍,在调查吸毒人员的转账记录后发现,该毒资被转进了一个不知名的微信账户中。这一不同寻常的举动引起承办检察官警觉:这个案件中是否还隐藏了洗钱线索?

承办检察官立即就案件细节对李某展开讯问,李某谎称上述微信账号是自己认识的一名按摩女所有,现已删除了对方的微信和联系方式,自己并没有贩卖毒品,也没有通过该账户收取毒资,否认贩毒。

襄城区检察院一方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李某是否存在自洗钱、洗钱行为进行侦查,另一方面继续讯问李某,并对其释法说理。调查发现,上述微信账号的实名注册人竟是李某的母亲肖某。承办检察官遂找到李某父亲核实情况,李某父亲称肖某多年前就患有精神残疾,从未使用过微信。至此,李某的谎言无所遁形。在证据链条面前,李某不仅承认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也对自己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刻意使用其母亲的身份证注册微信账号,收取毒资后再予以转移、使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襄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向襄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5月31日,襄城区法院对该案宣判,李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自洗钱”是指犯罪行为人自己实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将身份信息、银行卡、电子支付凭证、证券账户等随意借给他人,要远离毒品,更要谨防借卡转账、兼职“跑分”等“洗钱”圈套,避免触犯法律。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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