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140元,他被判了3年……
口袋空空的他,打起了当中间人收取“好处费”的歪算盘,但他没想到,这点蝇头小利竟招来了牢狱之灾……近日,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黄某家境贫寒,没有正当职业,因盗窃罪多次入狱,出狱后又染上毒品。为负担毒品高昂的价格,他决定联系上家(已另案处理)居中倒卖,并收取“好处费”当作自己的毒资。
2023年2月,在毒友的介绍下,黄某将自己持有的2粒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和2小管甲基苯丙胺(冰毒)以440元的价格卖给毒瘾发作的卢某(已另案处理),获利40元。
不久后,黄某又接到卢某的“救急”电话,随后以60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5粒麻古,从中获利100元。与卢某的两次交易,让黄某尝到“甜头”,以为自己的毒资就此有了着落,殊不知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某日晚,卢某的“订单”又来了,但同为“瘾君子”的黄某也没有了“存货”。为了不失去这个“老顾客”,黄某决定先去卢某家中收取毒资再去进购毒品。结果两人碰头后,黄某刚准备收下钱款,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目前,黄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源:大冶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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