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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炫耀自己懂得多,男子网购“迷药”准备用在女友身上……

2024-09-19 17:25 一级审核126

非法购买、滥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属于违法行为,但仍有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明知违法而为之。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件走私毒品案中,被告人小C为向女友炫耀、证实迷药的存在,在一境外黄色视频交流群中购买了含有依替唑仑成分的迷药,准备用在女友身上,最终因构成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案中,因女友不相信世上有迷药的存在,小C一直觉得女友过于单纯。为了证明迷药不仅存在而且确实有作用,小C决定实际操作一番。

在他加入的一个境外黄色视频群中,时常有人兜售迷药,小C以新手的身份咨询了卖家应该如何使用,卖家为其推荐了代号为“025”的一款迷药,表示该药溶于水无味,服用后醒来无感觉。小C支付了900元并提供了用于收货的假名和地址后,便坐等邮包来到。

北京海关在对入境邮包进行例行查验时发现小C的包裹里夹藏了10粒分剪好的可疑白色药片。第二天,小C在签收该邮包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可疑药片中含有净重1.11克的依替唑仑成分,含有该成分的药品一般用于抗焦虑,具有催眠、肌肉松弛和安定作用,一旦用药过量可能导致嗜睡、头晕等多种不良反应。

早在2021年,我国就已将依替唑仑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运输入境。

法院认为,小C通过邮寄方式非法走私依替唑仑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小C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较好悔罪表现,且涉案毒品已全部收缴,未流向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认定小C犯走私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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