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中的猫腻......
警方在男子家中查获大量分装好的毒品,男子却辩称”仅供自吸“。然而,他支付记录中的高频异常转账,直接戳穿了这番说辞,还牵出42起贩毒事实......
2024年3月,襄阳枣阳警方侦查发现,嫌疑人李某曾4次向阿明(化名,另案处理)贩卖麻果和冰毒,随后在其住处缴获毒品麻果131颗,共12.19克,冰毒0.71克,且均为小袋包装。李某到案后虽供述了贩卖毒品的部分事实,但辩称现场被查获的毒品仅用于自己吸食。
为何李某家中藏有分装好的毒品?难道只是为了吸食方便?那这些毒品又是从哪里来的?深挖李某的微信、支付宝记录,检察官发现猫腻:李某与阿明之间的交易远不止4起,与张某等人也有频繁交易,其中多笔收款金额为毒品单价的倍数。此外还存在多笔异常资金流动,不仅来源不明且交易频率极高。
为查清事实,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补充侦查工作,详细列出15条30余项具体取证事项,引导侦查人员进一步取证,通过重新调取吸毒人员陈述及辨认、指认笔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最终,李某的贩毒事实,从最初的4起增加到42起,同时在“涉毒洗钱法律监督模型”的帮助下,查明李某多次利用其朋友的支付宝账户进行“自洗钱”。为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警方还通过数据比对碰撞,进一步锁定了李某下线金某、毛某涉嫌贩卖毒品的线索,顺利挖出其他关联犯罪人员3人。
“我和阿明的转账是打牌的钱,我不认识张某等人。”审讯期间,李某抱着侥幸心理拒不认罪。“即便没有口供,只要客观性证据充分,一样可以定你的罪,但如果没有认罪认罚从宽幅度,你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李某内心防线逐渐崩溃,流下悔恨的泪水。“我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我愿意认罪认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取证。”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与上线阿武等人交易毒品的具体过程,根据相关线索警方将阿武等两人抓获归案。
2024年9月,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李某等6人提起公诉,同年12月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阿武等二人提起公诉。
2025年3月,法院依法对李某等6人作出判决,全部认定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李某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近日,阿武等二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