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克毒品层层转卖!三人获刑,最高被判15年!
一条50克冰毒的购买指令,经由韩某→黄某→孙甲→郑某层层流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这些人被一一送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制裁......
时间拉回到2022年7月,孙乙(已判刑)联系韩某(已判刑)欲购买50克冰毒(甲基苯丙胺),韩某随即找到中间人黄某寻求“货源”,黄某“接单”后,便让韩某将毒资转入其指定朋友的微信账户,后由该朋友提现转交。
7月21日,黄某微信联系上线孙甲“下单”50克冰毒,孙甲又“转单”给郑某,并预付了4000元定金。随后三人约定在某“嗨房”见面交易。当天,郑某带来约50克冰毒,黄某从中取出约0.1克吸食后,表示同意购买。
然而,因黄某仅支付了部分毒资,作为中间人的孙甲,当即扣留约7克毒品,黄某在拿到剩余毒品后,又私自截留约1克左右供自己吸食或牟利。随后,便通知韩某以“丢包”方式交接毒品。
孙乙从韩某处拿到毒品,称重发现实际重量仅为43.64克,与“原订单”的50克差距太多,遂通过微信向韩某提出异议,当晚孙乙被公安机关抓获。此后,黄某、郑某也相继落网。
2022年9月25日,在黄某的主动配合下,民警抓获孙甲,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0.18克、甲基苯丙胺片41颗4.04克,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一审、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郑某贩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孙甲贩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黄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黄某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转移毒品资金,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应予数罪并罚。孙甲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郑某、孙甲、黄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五年、九年四个月,以洗钱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五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