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轻信“偏方”,七旬老太种植千余株罂粟......
年逾七旬的侯老太因听信偏方谣言,在自家菜园里非法种植了上千株罂粟,妄图用“毒方”来缓解身体不适,殊不知该行为已触犯法律。
2025年4月,荆州市洪湖市警方在田间巡查时,发现某村一处私家菜园内种有毒品原植物罂粟,当即将其铲除。经现场清点,共计1122株。
面对民警询问,侯老太坦诚交代:2023年4月,她在路边偶然发现若干罂粟花,便摘取回家。后因听信民间传言“罂粟果煮水可以治病”,于2025年初将这些罂粟花籽撒在自家菜园里,并用结出的果实煮水服用,以期缓解咳嗽和身体病痛。
在明知道种植罂粟花是违法的情况下,一旦种植数量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洪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侯老太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本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综合考量其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具有主动认罪认罚、年满75周岁等法定从轻、减轻、从宽处罚情节,且种植的罂粟已全部铲除销毁,故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6月19日,洪湖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不起诉意见。
2025年8月5日,洪湖市检察院借此契机,联合属地派出所组织干警深入侯老太所在的乡村,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向村民们发放禁毒普法宣传手册,普及禁毒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讲解了罂粟幼苗与普通蔬菜区别,并发动村干部对独居老人住房周边逐一排查,引导广大村民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