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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落槌,十人获刑!

2025-10-15 09:39 一级审核126

荆门钟祥一男子从好奇尝试“上头电子烟”,到为牟利加价转售,一步步堕入犯罪深渊......公安机关循线深挖,竟牵出十人的毒品犯罪网络,最终涉案者被一一送上审判席。

时间回溯至2023年10月16日,刘某在夜宵时目睹他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后浑身抽搐,出于猎奇心理向朋友购买了四支尝试吸食,继而形成瘾癖。此后,他多次购买吸食,并加价向他人出售该类电子烟弹牟取利益。

2023年10月23日,刘某与朋友在某酒店聚众吸食“上头电子烟”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到案后,刘某、周某峰二人对3次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在涉及“烟弹来源”“数量多少”及“剩余烟弹去向”等关键问题上避而不答。

围绕“烟弹来源”“下家流转”两大核心疑问,公安机关以客观证据为切入点,系统收集、固定毒品上下线犯罪证据,逐步查清毒品来源、数量等关键细节,相继挖出周某、伍某某、张某、代某某等8名同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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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周某峰等10人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周某峰等10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一审宣判后,周某、伍某某及陈某提出上诉。近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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