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靠“上头”电子烟弹致富?摊上事了!
为牟利,他购来依托咪酯原液,制作“上头”电子液,再加价销售。自以为找到致富“财路”,实则走上的是“不归路”……
2025年5月,咸宁市赤壁市公安局砂子岭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男子高某有吸毒嫌疑,于是迅速将其控制。经询问,高某不仅承认了吸毒事实,更供述了一条隐藏在其后的跨区域贩毒链条。
原来,自2025年3月底起,高某便伙同潘某通过中间人“秋哥”联系到“上线”肖某,以3800元的价格在湖南购得依托咪酯原液。返回赤壁后,二人再将原液掺入电子烟弹中,制成“上头”电子烟弹,再以每个400至500元的价格在本地多次贩卖,从中牟利。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高某与潘某因利益分配产生矛盾。同年4月,高某索性甩开潘某,单独联系肖某,多次驱车远赴湖南“补货”。直至落网,高某已非法获利超过2万元。办案民警根据高某提供的线索,先后将其同伙潘某、“上线”肖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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