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滥用“止咳药”,咸宁两男子被抓→
2026年2月,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南林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涉毒线索,随即展开侦查。经分析研判,警方快速锁定了违法人员徐某某的身份及藏匿地点。待收网时机成熟,民警果断出击,在徐某某家中将其当场抓获。
经专业毛发检测,徐某某体内右美沙芬成分结果呈阳性。在确凿证据面前,徐某某对自己吸食右美沙芬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随后,警方深挖彻查、顺藤摸瓜,迅速掌握另一名涉毒人员程某某的违法证据,并第一时间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程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吸食右美沙芬的违法事实。经查,程某某此前就曾因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目前,徐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程某某因系再次涉毒,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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