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他毁掉了事业与家庭......
本是家庭和睦、事业有成的职业精英,却因交友不慎,用一次荒唐的决定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时间拉回到2025年8月6日,廖某与同事刘某聚餐饮酒。酒过三巡,刘某忽然提议吸毒 “醒酒”,随即联系张某购毒。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廖某心生动摇。刘某、张某二人趁机教唆,以“免费请客”为由,怂恿廖某出面购买毒品并提供住所作为吸毒场所。在酒精麻痹、法治观念淡薄等多重因素下,廖某一念之差竟答应了这一荒唐请求。他拿着二人提供的现金,从毒贩手中购得冰毒、麻果,随后将刘某、张某及其朋友罗某带至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在此期间,张某的朋友武某提出也想过来“玩一玩”,廖某依旧没有拒绝,任由多人在自家轮流吸毒。
案件移送至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围绕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重点核实了吸毒人员的数量、吸毒行为是否在廖某的住所内发生、廖某对吸毒场所是否具有支配权等核心问题,并补充固定了廖某购买毒品的种类和数量、在案所有人员的毒品检测报告、吸毒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严谨、扎实的证据面前,廖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2025年12月22日,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廖某提起公诉。2026年1月26日,法院依法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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